6人輪奸不滿14周歲幼女,分別判決四年十個月到十一年八個月不等的刑罰
齊魯石敢當1月9日·中共山東省委政法委員會官方一點號
據青海省海北州中級人民法院微信號“海北中院”消息, 1月5日,海北中院依法公開宣判1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名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到十一年八個月不等的刑罰。
此次公開宣判邀請門源縣職業技術學校師生代表、婦聯工作人員、部分村委會干部及上訴人親屬共50余人參加旁聽。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7月至8月期間,李某某等6人為泄私欲,單獨或共同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
法院認為,李某某等6人為泄私欲,單獨或共同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構成強奸罪,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對被害人實施奸淫行為,屬于二人以上輪奸,犯罪動機卑劣,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結合各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年齡、自首、賠償、認罪認罰等法定酌定情節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表明人民法院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態度,體現了對侵害未成年人行為堅決依法從嚴懲處的決心。
法官寄語: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奸淫幼女,不論行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論幼女是否同意,只要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行為,以強奸罪從重處罰,這是由幼女的生理特點和國家對幼女的特殊保護政策決定的。二人以上輪奸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呵護和關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挑戰社會倫理道德底線,嚴重影響被害未成年人心理、性格、智力、認知能力等多方面的正常發育,人民法院始終堅定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立場,堅決依法嚴懲。在此呼吁,全社會切實增強關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意識,避免出現“燈下黑”的保護死角,在日常生活中,社會、家庭、學校要共同普及相關防范知識和法律知識,提升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識,努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來源:陽光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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